如何判定清障車是否屬于營運車輛?最近接到幾個修理廠老板的咨詢電話,在咨詢完清障車價格之后又問到自己購買的清障車是不是屬于營運車輛,需要不需要辦理營運證?這里清障車廠家銷售經理許經理通過咨詢一些有經驗的客戶和查找我國相關管理文件來回復大家:營運性清障車每年要檢三次才可以,而非營運清障車每年僅需檢一次就可以了。
按照我國1986年出臺的《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非營業性兩種。營業性運輸指為社會提供勞務、發生各種方式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非營業性運輸則指為本單位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的公路運輸。因此,交通局某專業人士認為,發生了各種方式的費用結算,收取報酬的運輸應屬營業性運輸,反之,則屬非營業性運輸。
這里結合我們自己買的清障車來說,自己的清障拖車為自己修理廠接生意可以說是營業性運輸,也可以說不說,如果自己的拖車不提供勞務,也不發生各種費用結算的,就不屬于營業性運輸,但如果是給別人運輸而產生了盈利性費用,就屬于營業性運輸。目前有許多“混合使用”清障車輛到底如何區分,有時是很難界定的
有些客戶既有大型的修理廠也有大型救援公司,手里有十幾輛一拖二清障車和重型清障車,全國各地都在跑,但是所有的車都沒有辦理營運,最主要還是覺得麻煩,年審的時候耽誤時間,能不辦理當然是不辦理了 |